只有使用GIRO的公司才可以分期缴税。如果公司没有现行的企业所得税 GIRO安排,我们鼓励公司在电子申报企业所得税前至少三周申请GIRO。
如果在到期缴款日之前,该公司的GIRO安排未获批准,则该公司将不符合分期缴款的资格,而需要在到期缴款日之前缴付全部的估计税款。你可以通过 “公司税务综合电话服务 “查询公司的 GIRO申请情况。
根据2020年2月18日的《2020年财政预算案》公布,凡是在GIRO上按时(即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ECI的公司(即符合条件的公司),如按以下方式提交ECI,将自动获得额外两个月的免息分期付款资格。
在2020年2月19日之前已提交ECI并在2020年3月仍需支付分期付款的合格公司,将收到IRAS关于自动延长两个月分期付款计划的信函。公司也可以在myTax门户网站上查看其修订后的分期付款计划。
下表列出了符合条件的公司如果有资格获得自动延长两个月的分期付款计划,将收到的分期付款次数。
分期付款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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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时间段内以电子方式提交的首份ECI应缴税款。 | 目前的分期付款计划 | 符合条件的公司的延长分期付款计划 |
财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 | 10 | 12 |
财务年度结束后的第二个月 | 8 | 10 |
财务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 | 6 | 8 |
财务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后 | 不可分期付款 | 不可分期付款Notes |
1. 分期付款计划的最低每月GIRO扣除额为50美元。
2. 根据ECI的申报日期,前几期可以合并,在第一个GIRO扣除日扣除。请看下面的例子2。
3. 对于提交修订版ECI的公司,IRAS可能会改变分期付款计划。
电子申报时间 | 分歧付款次数 | 符合条件的公司的延长分期付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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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 10 | 12 |
2月26日 | 8 | 10 |
3月26日 | 6 | 8 |
3月26日后 | 不可分期付款 | 不可分期付款 |
* 前几期可以合并在一起,并在第一个GIRO扣除日扣除,这取决于ECI的提交日期。请见下文例2。
A公司的财务年度结束时间为12月,1月份进行ECI电子申报,给予10期应缴税款10000元。
电子申报时间 | 1月1日到20日之间 | 1月21日至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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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GIRO扣款时间 | 2月6日 | 3月6日 |
扣款金额 | 1,000 新币 | 2,000 新币 |
后续扣款* | 此后3月至11月每月6日扣除1000元。 | 2月6日不扣除GIRO,2月和3月的分期付款金额将在3月6日一起扣除。 此后,4月至11月的每月6日将扣除1,000元。 |
* 根据2020年3月26日公布的《弹性预算案》,所有在2020年4月、5月和6月到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公司,将获得自动延期三个月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机会。请参阅《企业所得税延期缴纳》,了解更多关于企业所得税延期缴纳三个月的规定如何适用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