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对个人、企业或组织的财务账目进行的正式检查。内部审计由同一组织或企业的成员进行,外部审计可由管理机构或政府机构进行。
任命审计师
达到审计要求的新加坡公司, 公司董事必须在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委任审计师。审计师的任期由审计师委任之日起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因此,当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首次任命审计师时,该审计师将任职至公司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然后,在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必须任命一个新的会计实体(或重新任命相同的会计实体)作为公司的审计师,直到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审计师将继续任职,直到公司随后的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如董事未能委任一名公司审计师,任何公司成员可向ACRA申请由其委任一名公司审计师。公司审计师的免职可以通过在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通知的决议来确定。
为确保审计的成功,审计过程中应遵循六个具体步骤:
索取财务文件
在通知本组织即将进行审计后,审计师通常会要求提供审计初步核对表上所列的文件。这些文件可能包括上一份审计报告的副本、原始银行报表、收据和分类账。此外,审计师还可能要求提供组织结构图、董事会和委员会会议记录的副本以及章程和现行规则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