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小知识】如何根据《马来西亚公司法》委任公司秘书
在马来西亚注册公司后,委任合资格的公司秘书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之一。根据《马来西亚2016年公司法令》(Companies Act 2016),所有公司必须有一名马来西亚居民担任公司秘书。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根据马来西亚公司法委任公司秘书的详细步骤,帮助您确保合规。

步骤一:确认秘书资格
在委任公司秘书之前,首先需要确认该人是否拥有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认可的资格与执照。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的要求,担任公司秘书的人员必须是马来西亚居民,且必须具备SSM注册资格。没有合法资格的人员将无法担任公司秘书,因此在选定合适的秘书之前,务必确保其资格符合要求。
步骤二:通过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需要召开会议并通过一项正式的董事会决议,以委任新的公司秘书。该决议应明确说明被委任的公司秘书的姓名以及其上任的具体日期。这项决议为公司的秘书任命提供了合法依据,并确保所有董事对秘书的任命达成一致。
步骤三:通知SSM
公司秘书被正式委任后,必须在30天内通过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提交Form 58表格,向SSM提交通知。这项提交是公司法定要求的,目的是确保SSM能及时获得有关公司秘书的最新信息。表格中需要填写公司秘书的详细信息以及其上任日期。
步骤四:更新法定记录
当公司秘书正式上任后,企业还需要更新相关法定记录,如董事及秘书名册,确保公司记录准确无误。法定记录的及时更新不仅能确保公司运营合规,也是未来审计和法律检查的重要依据。
小贴士:
- 确保您委任的公司秘书具备合格的资质,避免因资格不符而导致法律问题。
- 按时提交Section 58表格,以免错过提交期限,避免受到罚款或处罚。
- 定期检查公司法定记录,确保信息始终准确。
如您需要委任公司秘书,或对公司合规事项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福智霖马来西亚。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贴心的一站式企业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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