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小知识】如何根据《马来西亚公司法》委任公司董事?
在马来西亚经营公司,董事的角色至关重要。根据《马来西亚2016年公司法令》(Companies Act 2016),委任新董事不仅需要符合法规要求,还必须完成一系列合规程序。本文将为您整理出公司委任董事的五个关键步骤,帮助您清晰掌握整个流程。

步骤一:确认资格要求
在委任董事前,公司必须确保被提名人符合《2016年公司法令》第196条所规定的基本资格:
- 必须为年满18岁的自然人
- 不得处于被取消董事资格的状态(如破产、诈骗前科、法庭禁令等)
- 必须具备足够能力履行董事职责
确保候选董事的资格,是避免公司未来运营中出现法律风险的第一步。
步骤二:通过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需召开正式会议,并通过委任新董事的正式决议。这项决议应包括:
- 被委任董事的姓名与身份证明资料
- 委任生效的日期
- 公司章程(如有)对董事人数或委任程序的要求
此过程必须记录在会议记录中,作为法定依据保留。
步骤三:获取董事同意书
在委任生效前,必须获得被委任董事签署的书面同意书(Consent to Act as Director)。该同意书通常需包括其身份证明、同意声明及签名。
此文件是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报备时的重要附件。
步骤四:更新公司法定记录
新董事委任后,公司需及时更新以下记录:
- 董事名册(Register of Directors)
- 相关内部文件和记录,例如组织结构图
更新后的记录应妥善保存,供审计或监管机构检查。
步骤五:通知SSM
公司必须在14天内通过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的MyCoID 在线平台提交Section 58 表格(Form under Section 58),以正式通报董事变动情况。
逾期未通报,可能导致公司或董事面临罚款。
小贴士:
- 若同时有董事辞职与新董事委任,需同步报备,以确保SSM信息完整。
- 建议由公司秘书协助处理所有文件和报备流程,确保程序合规且无遗漏。
- 委任流程完成后,及时通知内部团队,以便系统、对外沟通等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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