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概览


1、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项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以上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政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6、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7、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8、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参考:

[1]:https://www.sohu.com/a/748037135_121406410/

[2]:https://www.163.com/dy/article/IEBG2BBB0514CKH1.html#

[3]:https://www.163.com/dy/article/G4C4HLHJ0519R487.html

[4]:https://zhuanlan.zhihu.com/p/61281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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